入住须知:
咨询台登记→陈述身体状况→自定服务等级→办公室恰谈→预定房间→交定金→三甲医院体检表。
一、本院不接收有精神病和传染病的老人。
二、乙方须适合集体生活,严格遵守长青养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四、丙方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及乙方委托 和所有乙方子女签字的委托书。
五、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近期体检表(三甲医院)。
六、乙方须向甲方递交《身体状况陈述书》。
七、乙方自带日常生活用品。
八、乙方须在每月25日-30日交下一个月的全部费用。
九、乙方在甲方试住期为一个月,如因乙方隐瞒病情,超出甲方服务能力将通知丙方劝其乙方退院 自带助行器、坐便器及其它附助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