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自愿并适应过集体生活的老人。家庭居住、生活料理困难老人。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病等其他不宜入住的疾病患者。
资料准备:
1、入住老人的担保人(家属或单位)填写入院申请书。
2、入院老人及担保人(家属/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老人一寸近照一张。
3、老人原始病历卡或出院小结,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肝功能、心电图、胸透)。
4、担保人(家属/单位)联系地址、电话。
入院须知 :
1、申请入院的老人须配合院方进行入院前的调访。
2、经初步调访后适宜入院住养的老人,按规定在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后方可入院。
3、请按预约时间来院,同时应带齐所需资料。
4、对一些情况特殊的新入院住养老人实行“试住制度”,为期十五天。
5、除本院代办床上用品外,住养老人需自备其它日常生活用品。 6、办理入院(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白天或双休日均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