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阴面标间:3800元/月·间;
阳面标间:4000元/月·间;
套间:5600元/月·套——7100元/月·套;
伙食费:900元/月·人;
护理费:四级服务600元月·人、三级服务1300元月·人、二级服务2000元月·人、一级服务2900元月·人;
有线电视费:18元/月;
取暖费:标间8元/天、套间按面积另行计算;
一次性入住费:1000元/人。
入住须知:
在阳台山老年公寓(以下称甲方)入住的老年朋友们(以下称乙方),您们好!欢迎您们选择本公寓作为您晚年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将用我们的热情和爱心,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使您和其他在此生活的老年朋友们安心、放心、舒心、称心。尽情享受您祥和安乐的金色时光。
为保证老年公寓有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我们敬请您和我们一起关注本公寓的建设,共同遵守本须知所列条款。
1.本公寓为区属福利机构,是海淀区民政局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
2.坚持入住、退房自由的原则。乙方应由家属或原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以下称丙方)为送养人,与甲方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入住时须持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离退休证复印件,丙方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入住手续。丙方为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以便公寓建档备案。
4.乙方应无精神病、无传染病,无狂躁性老年痴呆症,适宜过集体生活。
5.乙方要遵守公寓的各项制度,主动配合甲方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6.乙方应在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调房时,乙方和丙方应予配合。乙方在室内设置其它家具、物品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爱护房间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间布局。
7.乙方需自带服装及个人生活用品。贵重物品应交亲属妥善保管。乙方卧床或有大、小便失禁,应自备尿不湿等生活用品,污损公寓被褥及地板等设施的,照价赔偿。
8、公寓内禁养宠物并谢绝探视人员将宠物带入院内。
9、禁止私自采摘公寓瓜果蔬菜。
10.医疗费用自理,一般常见病,可在本公寓医务室就诊。危重病应转院治疗,非本市户籍老人须交医疗备用金10,000.00元。
11.乙方本人活动的安全由本人负责。外出三小时以上须在护理部登记,半自理老人外出须有家属陪同,外出发生意外本院不负责任。
12、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制度,不得在房间内及公共活动场所吸烟;不得酗酒滋事;不得在楼道内及走廊窗台上摆放花盆及其他私人物品;房内绿植不得超过两盆;除甲方同意使用的电脑、洗衣机外,未经同意,不得在室内使用其他电器;入住老人之间发生争执,须听从公寓劝阻;不得侮辱欧打其他人员或服务人员。
13.乙方如不能遵守公寓各项制度,有心理严重失常,患有传染病,不适宜过集体生活等情况,丙方必须及时将乙方接回。
14.乙方给甲方或他人造成伤害、损失的,乙方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由丙方负责赔偿,乙方造成的自我伤害由乙方本人或丙方负责。
15.甲方根据乙方健康状况分为五个护理等级,视服务项目及居住房间档次进行综合性收费。本院收费时间为一季度一收,于每季度首月前十个工作日内缴费。
16.公寓有班车免费接送已入住老人。前来看房及探视老人的亲属乘车须按公寓规定交费。每周一、三、五上午8:10、10:30、下午2:30,班车由公寓开往地铁十六号线北安河站,上午8:30、11:00、下午4:30由地铁十六号线北安河站返回。
17.丙方来探视老人,应配合甲方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但不得影响公寓其他老人的正常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