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未满60岁的老人不能入住本机构。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以及不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不能入住本机构;
一、入住前准备:
1、入住老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年龄在五十岁以下的直系亲属)
3、担保人是单位负责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担保人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4、老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5、一个月内的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检查内容:一般检查(内、外科)心电图、胸透、腹部B超、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十一项等。
6、担保人与院方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安全风险承诺书》、《药品管理承诺书》、《安全管理承诺书》;
7、入住老人勿将电热杯、电热毯、电扇等电器带入机构;
8、入住老人及家属勿将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大量现金等带入机构;
9、入住老人和家属严禁在院内吸烟、饮酒。
老人办理入住手续后,院方提供设备设施及生活用品:
二、设备设施:
1、房间内家具、电视、空调、呼叫系统,独立卫生间和24小时热水;
2、床上用品:薄被、厚被、毛毯、床单、被罩、枕巾、枕套;
3、日用品:暖壶、水杯、餐具、蚊香器;
三、入住老人需自备物品:
1、日常换洗的衣物
2、日常服用的药品
3、生活用品(毛巾、脸盆、牙刷、牙膏、卫生纸等)
四、临时外出及退院的规定:
1、临时外出三个月以内需要保留床位的老人,每月按时收取床位费。
2、临时外出一周以上按请假日期退还伙食费。
3、老人要求出院时,需写出院申请,并在护理部填写《老人出院登记表》,院方按合同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