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1888-5888元/月
入住须知 Check-in Notes
1、老人入住前需做全面体检,入住老人及其家属必须如实说明身体和精神状况,对各种疾病要如实告知。要求入住者未患有严重慢性病、精神病、传染病,身体健康,生活自理,可与人沟通,行动方便。若有隐瞒病情者,入住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其家属承担。
2、入住前须提供入住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病历本,签署老人自理协议,并其家属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3、入住时本人或其家属应交纳住宿费和餐费。入住以月为计算单位,未满一个月者按天数计算。入住时需付押金款(300元/人),房间保留至付款时段,若提前退房,请提前15天通知。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住宿发票。
4、房间可入住人数2-6人,每个床位仅限一人,临时换人必须到前台办理手续,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增加入住人数。
5、谢绝携带宠物。
6、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遇丢失后果自负。
7、本中心房间设备一应俱全,因涉及安全问题,不得私自携带或使用其他物品:如家具、电器、燃器具、利器等。若增加电器设备须征得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8、入住老人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及房间内的一切设施属于公共用品,请勿私自更换和独占,如有损坏,维修费用自付或照价赔偿。
9、实行分餐制,也可自行加餐,另外收费。如亲属临时探望需用餐,需提前一天通知工作人员,并按30元/人/天标准收费。
10、入住老人应礼貌待人,互相帮助,不得做有碍他人生活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