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级护理:
卧床,意识模糊或昏迷,全瘫,危重病重,植物人,大小便失禁,吞咽困难,不能自行更换体位,鼻饲,大面积褥疮及家属有特殊要求者。
二、一级护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身体状况较差,偏瘫,活动能力受限,大小便失禁,需喂食,严重老年痴呆及双目失明者,家属有特殊要求者。
三、二级护理:
生活半自理者,思维正常反迟缓,能自行活动,不须喂食,无二便失禁,床边能自用便器,但须人协助清理,须帮助洗澡,洗衣,穿衣及轻度老年痴呆者。
四、三级护理:
年老,身体状况良好,意识清醒,生活行为完全能自理,独立完成吃饭,洗澡不依赖他人帮助,年龄70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