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其它收费: 热水瓶一只、毛巾二条、牙刷一把、牙膏一只、香皂一块、洗脸盆一个、洗脚盆一个共计60元/人;
取暖或空调电费:使用月份统一交150元/30天/人(注:自带电器另收费);保险费:每年100元/人;
注:
1、需生活特殊护理(专护)的,价格面议;
2、生活护理费包括:护工费、衣物(生活三级护理除外)、床单、被套洗涤费、室内清洁费等;
3、需医疗护理的,根据医疗护理级别另加收300-500元(详见院内公告);
4、签约后并一次性缴清三个月入住费用的,免收生活用品费(九件套)360元;
5、喂饭的、痴呆的老人另收费;
6、目前接受预定。
入院须知:
1、入住本院的老人年龄一般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
2、入院老人必须是无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精神状况、行为习惯等适合过养护院集体生活的老人。
3、老人须进行入院前的健康体检。项目有:胸片或胸透、心电图、肝肾功能、血流变(含血糖、血脂等)、尿常规、血压、皮肤等必要的检查。
4、入院老人应按照要求带齐所有需要资料(见“入院资料”),如实告知病情。
5、签订托老协议,需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6、老人入院时只需自带日常替换衣服及常用物品: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交院方保管;若个人保管时出现丢失等由个人承担责任。
7、本院对新入院老人实行一个月的试住观察期,如发现不适合者将劝其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