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1000 元- 1500元
入住须知
入院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有医院证明),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监护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入住准备:
1、老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被子、枕头;
4、老人低保证原件(若有的话)及近期必需药品及有关病例证明;
5、入住相关费用。
协议解除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注:我院实施区分管理和相对应收费,分为全自理,半自理与不能自理及其他。入住前,需要对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区分管理和相应收费,老人及家属同意评估结果及收费情况后,方可入住我院。入院后,我院会定期进行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会再次进行区分管理和调整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