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须知:
一、送养条件:
无精神病、无传染病、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监护人条件:
1.监护人必须是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北京市
正式户口。
2.必须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3.五保户及三无老人,必须是单位、村委会和街道负责签订入住合同。
三、办理入住手续:
1.老人入住之前需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近一个月内的,如果是复印件要加盖医院章):
(1)胸透或胸片报告。
(2)肝功、血糖、血脂(血脂至少两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乙肝标记物。
(3)心电图(常规)。
(4)B超(常规五项:肝、胆、胰、脾、肾)。
2.在上述各项医院的检查结果全部出来后,家属持老人的体检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3.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至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否则后果自负。
4.负责签订老人入住合同的家属,视为老人的监护人,签订合同时请携带:
(1)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送养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单位送养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5)老人需要带被褥、三套以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将衣服做好标识,换季衣物随时带走。
四、护理方式:
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我院安装了方便快捷的呼叫系统,老人有需要时,请使用呼叫装置,护理员会及时赶到为老人提供服务。
五、收费标准:
入院之初由老人和亲属根据老人自身状况选择护理级别,同时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与老人亲属协商,为老人选择合适的护理级别。住本院期间,老人自身状况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护理级别。老人入住本院,需缴纳一次性入住费300元(不退),押金500元(老人离退院后退还)。
六、 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7天以内不退费,连续7天以上按实际离院天数退还伙食费及护理费(老人离院及回院当天不计算在离院天数内,离院天数不累计计算)。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期的取暖费。
3.因乙方自身原因解除合同,当月已交费用不退。
七、外出规定:
1.为确保老人的生命安全和活动自由,老人不得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入住本院,离院外出的老人需同监护人协商一致并与本院签订外出协议后方可外出活动,同时自觉遵守本院外出请假制度,老人离院外出期间一切后果自负。未签订外出协议,私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2.家属接老人外出:须在本区域护理人员拿出门条,并有护理人员及家属签字,将出门条交给门卫登记方可外出。
八、解除或终止协议要提前告知本院并办理相关手续,除入院登记的法定监护人外,任何人均无权带乙方出院。临时性接老人外出的,需经法定监护人授权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将老人接出。
九、房间安排:
1.本院客房分一、二层,我们将依据入住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房间,随着老人身体的变化情况,院方有权随时调整房间。
2.入住期间,如老人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住房的,在合理范围内最多满足三次调整。
3.如果是夫妻共同一个房间,请出示相应证件办理共住手续。
4.我们尊重老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可能提供方便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