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收住自理、半失能/介助 、失能/介护、阿尔兹海默症老人、术后康复、癌症晚期临终关怀等,不限户籍。收费1000-4000之间
入住须知
一、老人入住,由诸城长虹中医医院体检,提供身体状况证明,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严重病情者,恕不接收入院。
二、老人入住,须签订合同,办理登记手续,按分配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更换和转让,也不得随意留至亲朋好友住宿。
三、老人入住,须交纳应急备用金2000/人元整(按照护理级别调整备用金),以备老人应急使用。
四、每次交费,按等级标准在每月25日至下月5日交纳下月费用,入住期限原则上每年定一次,到期后可视需要与可能再续定。
五、入住期间,老人生病如遇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家属,医院电告亲属子女直接入住本长虹医院,本院负责通知亲属子女。为其请医送医院治疗所有费用均由老人亲属子女支付。
六、老人入住住院期间、或临时回家居住,如未办理退住手续,费用继续交纳。
七、老人入住期间,病情严重或状态不佳失去自理能力,如情况特殊经双方协商另增加护理费用。
八、老人离开医院外出或家人接回居住,须向分管服务人员请假,写好假条。老人外出,发生任何事故与医院无关,责任自负。
九、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做到随手关水、关灯,房内和床上设备用品不要擅自移动,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十、维护公共秩序,不要大声喧哗,禁忌吵闹,注意公共卫生,吐痰入盂,烟头、果皮、纸屑等物不要随地乱抛。
十一、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在院内用电器做饭、热菜,需要时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十二、老人之间互相关心,团结友爱,参加医院组织的有关活动。
十三、有意见随时向护理人员反映,欢迎老人对本院提出批评建议,以便提高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