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1000-4000/元
入住须知
诸城市顺颐园休闲养老中心入住须知
一、老人入住,由顺颐园内设护理院体检,提供身体状况证明,患有精神病,传染病以及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等严重病情者,恕不接收入院。
二、老人入住,须签订协议,办理登记手续,按分配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更换和转让,也不得随意留至亲朋好友住宿。
三、老人入住,须交纳应急备用金3000/人元整(按照护理级别调整备用金),以备老人应急使用。
四、每次交费,按等级标准在每月25日至下月5日交纳下月费用,入住期限原则上每年定一次,到期后可视需要与可能再续定。
五、入住期间,老人生病如遇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家属,护理院可代为办理请医送医院事宜,再电告亲属子女,护理院只负责通知亲属子女,由亲属子女负责老人治疗,护理院提供可能服务。护理院为其请医送医院治疗、交通、通讯、人工费用均由老人亲属子女支付。
六、老人入住住院期间、或临时回家居住,如未办理退住手续,费用继续交纳。
七、老人入住期间,病情严重或状态不佳失去自理能力,尽量由其亲属子女接回看护。如情况特殊经双方协商另增加护理费用。
八、老人离开护理院外出或家人接回居住,须向分管服务人员请假,写好假条。老人外出,发生任何事故与护理院无关,责任自负。
九、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做到随手关水、关灯,房内和床上设备用品不要擅自移动,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十、维护公共秩序,不要大声喧哗,禁忌吵闹,注意公共卫生,吐痰入盂,烟头、果皮、纸屑等物不要随地乱抛。
十一、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在护理院内用电器做饭、热菜,需要时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十二、老人之间互相关心,团结友爱,参加公寓组织的有关活动。
十三、有意见随时向护理人员反映,欢迎老人对本院提出批评建议,以便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