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
一、年龄满60周岁,(高龄病残优先)符合入住公益性养老机构条件的老人。
二、无传染病、精神病、老年性痴呆症。
三、适合敬老院的集体生活。
四、老人为浦江镇的居民(以户籍本为准。
入院须知 :
一、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按拟定的居住区域及护理等级接受相应的服务。
二、老人衣物自备,个人家具不得携带入院。
三、文明寄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四、老人之间应相互关心,互相爱护,不得影响旁人的正常生活,在居室内及公共活动场所不得吸烟。
五、为了安全,严禁使用电炉、油炉和电热毯、取暖器等小家电。
六、老人如需外出,到门房间自行登记,并告知楼面当班护理人员。思维不清和行动不便老人须有家人(监护人代表)陪护方能外出。
七、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可委托储蓄。
八、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
九、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可劝其出院,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病者(包括皮肤病)。
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院方规章制度者。
7、其他原因不宜在院寄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