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公寓享受标准间,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生活费480元,床电费520元。
二、房间收费标准:
1、 单人包间加300元。
2、 高档双人间每人每月加 200元,包间加300元。
三、护理费收取标准:
1、 自理:免收护理费。
2、 半失能:a.根据身体状况收护理费500元。
b.高档床铺加100元。
3、 失能:根据身体状况收护理费800—1200元。
四、取暖费:
每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每天五元。
以上规定经民政局物价局批准
自2014.1.1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