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1500-4000元
入住须知:
1、入住公寓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入住公寓须有单位(或子女)担保,担保人须有单位出具证明(子女须持户口本与身份证),并持有有效证件签订协议;
3、入住公寓须进行体检,并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无传染病(肝功能、乙肝五项指标、肺部透视)、精神病证明方可入住,入住后每年体检一次;
4、老年人入住公寓时,应缴一次性生活用品费150元,由甲方统一发给被套、床单及枕套,老年人中途退房,一次性生活用品费不退,所发生活用品可以带走使用。(其他生活用品自备,体积不能超过一立方米)
5、入住人需缴纳医疗备用金,离院时返还;
6、公寓老人不得私自用电器,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7、交费超过半月按整月计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
8、连续7天不在公寓用餐,需提前通知服务人员,退伙食费;
9、空调费另付,电热毯按月交费;
10、担保人地址、电话变更要及时通知公寓;
11、住寓人必须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12、各项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