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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9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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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2年-2022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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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2年-2022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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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12年-2022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图1-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

2022年8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持续扩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银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做好新冠疫情期间老年人防控救治等七个方面,全面总结了我国老龄工作取得的成就。针对老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从进一步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完善老龄工作保障体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2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53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36万人。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03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8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671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3644万人,分别增加 1794万人和487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44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74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9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5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6464万人。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2022年末,全国有12.80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010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2.87万亿元,自2007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58%。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范围,进一步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先后出台实施办法、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管理规定,11月25日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印发《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地区扩展至10个城市,试点机构扩展至11家理财公司。截至2022年末,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2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4592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6243万人,比上年增加813万人,增长2.3%。其中,在职职工26604万人,比上年增长1.9%;退休职工9639万人,比上年增长3.4%。在职退休比为2.76,较上年下降0.04。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1.0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3.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98349 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1.57亿人次,比上年增长3.7%。

异地就医跨省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 年,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1050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7299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3751万人次。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5217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1931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3285亿元。住院跨省异地就医875.87万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住院和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达到6.27万家和8.87万家,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数量达到22.62万家,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2022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68.79万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垫付762.33亿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243.56万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垫付46.85亿元。

3.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2022 年,49个试点城市中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6990.2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20.8万人。2022年基金收入240.8亿元,基金支出104.4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7679个,护理服务人员33.1万人。

4.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末,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23.8万户、682.4万人,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52.3元,比上年增长5.7%。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96.7万户、3349.6万人,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82.1元,比上年增长9.8%。全国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5.0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2.0万人;全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34.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45.5万人。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设施建设的通知》,推动配建补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2022 年,全国设市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83.2%。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优抚医院、光荣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中职、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2022 年相关专业布点4219个。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8.7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9.4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1万个,比上年增长1.6%,床位518.3万张,比上年增长2.9%;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4.7万个,床位311.1万张;其中,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5万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3.2万个。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强化“五社联动”机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4143万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其中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3406.4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94.4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574.9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67.4万人。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资金423亿元,养老服务资金170.1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911.7万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残疾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46%。2022年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00多亿元,其中向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残疾人发放151.2亿元。

3.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普惠养老机构签约工作的通知》,利用市场手段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存量养老机构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依据。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达标活动。有序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政策进一步健全。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7项工作指标、28项重点工作任务。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增加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组织开展首次全国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在江苏等四省一市开展老年跌倒预防干预工作。在15个省份深入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失能失智发生。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老年健康领域人才支撑不断夯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当年培训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3700余名。2022年,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药学、心理等老龄服务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在国家职业大典中新增长期照护师工种,推进相关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总结两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经验,组织遴选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以“改善老年营养,促进老年健康”为主题,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在全国组织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等行动。发布《一般老年人膳食指南(2022)》《高龄老年人膳食指南(2022)》。推广传播第三批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

2022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2708.3万人。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提供12周的长期处方服务。374.5万60岁及以上残疾老年人获得基本康复服务。全国共有国家老年医学中心1个,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5909个,69.3%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有老年医学科,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86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494个,设有安宁疗护科的医疗卫生机构4259个。

2.医养结合医养

结合深入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动完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加强居家社区服务、机构服务、服务衔接、支持政策、人才培养、服务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15项政策措施。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将医养结合纳入全国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近3万名。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总结评估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工作。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推动新增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

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两证齐全(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6986家,比上年增长7.6%;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8.4万对,比上年增长 6.7%。

(五)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积极推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加大老年用品领域国家标准修订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加大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老年用品推广目录,推广188家企业的299项优质老年用品。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老年用品开展监督检查,累计抽查1371批次。

2.智慧健康养老产业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促进典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联合遴选公布了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36家、示范园区2个、示范街道(乡镇)45个、示范基地17个。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修订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新增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研发、制造等条目。

3.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民政部推动修订《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发布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国家标准85项,行业标准35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2022年,试点城市共出台相关政策90个,打造产业园30个,入驻企业533家,资金投入77亿元,产业营收190亿元,其中社区租赁试点服务累计投入约4亿元,惠及近19万人次。2022年全年康复辅助器具制造业销售收入、制造业采购研发设备金额、制造业研发费用均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和巨大发展潜力。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化。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5万个、惠及居民876万户。648 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已享受公租房保障。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命名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东花市南里社区等999个社区为 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中国残联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保障残疾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权益。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2022年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提升城市客运适老化服务水平。截至2022年末,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近300个城市上线“一键叫车”服务,累计为780余万老年乘客提供服务3600余万单。全国100余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通“95128”约车服务电话,进一步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能力。2022年共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2700余条,全国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超过 1.6万辆,推动完成近9500个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改造,开通地铁的城市均已实现地铁上下车无障碍渡板全配备,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更加便利。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成立适老化改造标准化联合工作组,联合中国残联印发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方案,不断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

2.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教育稳步推进。教育部、全国老龄办牵头积极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明确功能定位、办学宗旨、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依托开放大学体系提供办学服务,有30所分部成立省级老年开放大学或专门机构,在基层设立超过5.5万个学习点。持续扩大老年教育优质资源供给,2022年教育部组织开展“智慧助老”和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系列专项行动,共推出优质课程598门,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汇聚课程资源约397.3万分钟,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做好中小学银龄讲学计划、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选派银龄教师开展支教支研。

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快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深入推进“文化悦老”等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行动。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面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按规定免费开放。2022年,全国2180个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公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并向老年人提供更优惠服务。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303个,群众文化机构45623 个,群众文化机构馆办文艺团体9322个,受其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46.36万个。国家体育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发挥体育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支持更多的体育场馆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国家体育总局持续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重阳健身联动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健身赛事、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中国老龄协会启动基层老年协会能力提升试点工作,指导上线中国老年人才网。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2022 年“智慧助老”行动,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在20个城市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开展公益活动20000多场。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电子产品适老化改造,围绕智能电视、智能手机等日常高频使用电子产品建立评测体系,持续优化提升老年人使用体验。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确定10个2022智慧旅游适老化示范案例。广电总局举办“老年讲堂”线上专题讲座,助力跨越数字鸿沟。

4.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氛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委)以“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为主题,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在全社会开展涉老反诈防骗宣传、走访慰问帮扶老年人、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等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在重阳节当日发送敬老公益短信8.14亿条。民政部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紧扣老年人和养老服务行业特点,部署各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民政部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指导电商平台推出上亿件覆盖不同场景不同消费需求的适老用品,加强对老年用品的宣传推介和消费引导。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发布《关于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的提示》,推动各地省级团组织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老龄协会、中国出版协会联合开展“2022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不断满足新时代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开展 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委印发表彰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40个集体“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北京市大兴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郝西辰等35名个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5.老年人权益保障

严厉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犯罪行为。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12个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3.9万余起,抓获嫌疑人6.6万余名,打掉养老诈骗团伙4735个,追赃挽损308亿元。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出版《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手册》《老年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手册》,加强宣传预防。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推进长效治理。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非法集资常态化监管机制。中国老龄协会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教育案例,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6期“法护夕阳”系列普法宣传教育节目。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将老年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提供休息区、饮水区、老花镜等适老、助老服务和设施,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增加页面字体放大、语音连续与指读等服务功能,为老年人获取法律服务提供便利。各地公证机构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办理公证收费减免政策,2022年共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6.1万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2万余件。

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民生重点领域的广告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神医神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冒充专家或名医开展广告宣传、违法违规宣传药品疗效、虚构或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广告乱象,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全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794件,罚没1.26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 100 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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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ODR为老年人口抚养比;P65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P15-64为15-6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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