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热情、诚挚地欢迎您和您的家人及家属来我们这里参观、考察,并选择我们给您最好的服务。在您入住我们本院之前,敬请您和您的家人详细阅读和充分了解以下内容:
一、入住须知:
1、入住人无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老年痴呆症等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
2、入住人无肝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
3、入住人无严重或传染性皮肤病;
4、入住人非处于疾病的急性发生期或不稳定期;
5、入住人非处于大手术恢复期;
6、入住人有自理能力,且须有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并按时缴纳一切费用。
入住人员及其亲属,须在详细阅读,熟知本院《入住收费价格标准》、《入住人员(亲属)登记表》、《入住协议》、《设备用具清单》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取得入住人员及其亲属共同的认可和同意,以老人自愿为原则,本院方可受理入住。
二、入住材料明细:
1、提供入住老人入院前一个月内(30天之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的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的身体检査情况报告单 。 (检査项目:肝功、血常规、尿常规、胸透(或CT)、心电图及空腹血糖)
2、入住者须有送养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担保(需要两位担保人,并且担保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并出具相应的证明; (注:送养人须提供有效证件)
3、入住老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本人页各复印一份及老人医保卡, 同时担保人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本人页的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