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年满60周岁以上公民,(莘庄工业区动迁养老人员优先),本人自愿,能适合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已经入院但出现下列情况者,入院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出院。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的;3、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4、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5、无视院方规章制度的;6、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入院须知 :
一、能遵守院规院纪,按时交付托费,60周岁以上老人均可入院。
二、签定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子女或监护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三、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四、入院者在院期间,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五、入院老人获准的各类补贴均从批准后第二个月开始生效。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
1、患有传染病在发病期间。
2、患有精神病及严重老年性痴呆症。
3、不适应集体生活者, 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七、发生伤害事故分两种类型处理:
1、责任事故由院方按市医保标准负责治疗。
2、意外事故由院方购买的意外险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老人独立行动摔倒骨折和老人间突发争执造成伤害及不可预见的事故均属意外事故),除此之外的费用应自理。
八、特别告知:
1、本院无法确保在院老人不会发生意外事故(专护者除外)。
2、发生任何事故均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合法合理的解决。
3、对以上两条有异议者切勿签订入院协议,可寻找其他确保老人不发生意外的高级别养老院。
4、凡入住本院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并慎重签署书面特别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