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
1.凡入住老人须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有监护人陪同方可办理入住手续。无监护人者,可由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陪同,并明确监护人。
2.凡患有各种传染病及精神分裂症复发期间,谢绝入住。
入院须知 :
1.入住老人及监护人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入住老人的有关体检报告。
2.居室内有衣物柜、床头柜供入住老人使用,每床供应被褥、床单、枕头,其他日用品自备。
3.入住老人不得擅自带入和使用电器,若不听劝阻,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应有本人负责。
4.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工作人员反映。
5.入住老人应爱护养护区的各种物品,如有无故损坏,按物品的价值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