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600-1400
入住须知:
大华山镇敬老院接收本镇辖区内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特困人员及残疾人,以及社会人员入住。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以及不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不能入住本敬老院;
入住前准备:
入住老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最好是年龄在五十岁以下的直系亲属)
担保人是单位负责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担保人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老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一个月内的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检查内容:一般检查(内、外科)心电图、胸透、腹部B超、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十一项等。
担保人与院方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担保人责任书》、《家属知情同意书》、《入住老人安全责任书》;
入住老人勿将电热杯、电热毯、电扇等电器带入敬老院;
入住老人勿将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大量现金等带入敬老院;
入住老人和家属严禁在院内吸烟、饮酒。
老人办理入住手续后,院方提供设备设施及生活用品:
设备设施:房间内家具、彩电、空调, 24小时热水;
床上用品:薄被、厚被、床单、被罩、枕巾、枕套;
日用品:暖壶、餐具。
社会老人入住需自备物品:
近期日常换洗的衣物
近期日常服用的药品
近期生活用品(毛巾、脸盆、牙刷、牙膏、卫生纸等)
临时外出及退院的规定:
临时外出三个月以内需要保留床位的老人,提前三日书面承诺申请,经院方批示。
临时外出一周以上的,家属提前一日书面承诺。
老人要求出院时,需写出院申请,并在办公室填写《老人出院登记表》,经院方批示后,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