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分级护理制度
一、根据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人入住时,应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心理和疾病状况及护理需求量等进行评估。
二、护理等级评估
1. 为首次入院老人进行首次护理等级评估,可自行操作,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操作;
2. 护理等级评估应根据老人身体情况变化适时进行再次评估;
3. 每次评估都须做详细记录(老人现有状况及评估结论等);
4. 老人护理等级评估结果必须纳入入院档案管理。
三、分级护理
1. 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护理等级,并制定护理方案;
2. 根据护理等级评估,安排老人居室。护理等级为特护的老人不宜与三级护理等级的老人同居一室;
3. 严格按照护理等级提供护理服务,制定服务价格—分级护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