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自理2400元/月 半自理2800元/月 一般不自理3200元/月 完全不自理3600元/月 特护4400元/月 单间另加1800元/月。
入住须知:
1、无传染病、精神病(有医院证明),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监护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入住准备:
1、老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被子、枕头。
3、入院老人必须提供镇级以上人民医院身体检查单据。检查项目如下:
①肝功能HAA+两对半;②胸透。
入院收费:
1、押金5000元。
2、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3、老人在院期间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
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护理主管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护理部通知监护人,监护人接到通知后给予短信或书面答复,并及时缴费。
协议解除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养老服务合同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