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等级划分标准
三级护理:
1.身体状况较好。
2.大部分生活可自理(可以自己洗脸、漱口、洗头、洗澡、打餐、进食、如厕等)。
符合上述条件者评定为三级护理,提供三级护理服务。
二级护理:
1.身体状况差,部分生活需护理人员帮助(给老人打餐、清洗餐具等) 。
2.身体较弱或肢体有残障、不能自己洗头、洗澡,但可以自己洗脸、漱口;可以自己吃饭(不需要喂餐)。
3.可以自己解决大小便,但需要帮助清倒便盆。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二级护理,提供二级护理服务。
一级护理:
1.身体状况极差,需要重点照顾。
2.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病情需要卧床休息,生活需要护理人员帮助完成(需要给老人打餐、清洗餐具、喂水、喂饭、喂药、洗头、洗澡等) 。
3.卧床、不能自行调整体位,需要防护压疮(定时翻身,局部清洁、按摩)。
4.行动躁动、需要重点照顾的痴呆老人。
5.因身体残弱,大小便不能自理,需护理二便。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一级护理,提供一级护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