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床位费:300元/月,伙食费:300/月,
护理费:半护理 350/月, 全护理 700/月,
一次性购置费 1500元。
收费补充说明:24平方米 1. 以上费用适用于本镇自费。
1. 公费入住:床位费为200元;一次性购置费为1000元;
2. 外镇自费入住:床位费为450元;一次性购置费为3500元。
收住对象: (按顺序优先入住):
1. 本镇孤寡五保老人;
2. 本镇户口自费入住老人;
3. 来大石镇投资办企业,投资额100万元以上者的父母或配偶;
4. 有大石镇户口的人其外地户口的父母或配偶;
5. 外镇公民及港澳台同胞、华侨,有担保人为其提供保障供养条件的长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无传染病、无精神病、体无危重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