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护理等级 | 护理内容 | 护理费 | 公杂费 | 住宿费标准 | 伙食标准 |
自理 | 打扫房间卫生、膳食保障、医疗服务、文娱活动、送开水到房 | 90元/月 | 一居室带一阳一卫、彩电、沙发、衣柜等设施480元.月/床;一室一厅带一阳一卫、彩电、沙发、衣柜等设施620元.月/床;一室一厅带一阳一卫、彩电、沙发、衣柜等设施620元.月/床 | 早餐馒头、稀饭或牛奶、米粉、面条;中餐二菜一汤;晚餐二菜一汤,伙食标准按月400元/人包干,特殊要求按实际消费计算。 | |
三级护理 | 清洗床上用品、打扫房间卫生、膳食保障、医疗服务、文娱活动、帮助老人提示搞好卫生、送开水到房 | 120元/月 | 90元/月 | ||
二级护理 | 除三级护理内容外,增加清洗老人衣物 | 250元/月 | 90元/月 | ||
一级护理 | 除二级护理外,增加帮助洗漱、穿、脱衣、洗澡、剪指甲 | 450元/月 | 90元/月 | ||
特级护理 | 除一级护理内容外,增加翻身、处理大小便、喂饭、喂水 | 850元/月 | 90元/月 | ||
临终关怀护理 | 除特级护理内容外,由专人护理 | 1500元/月 | 90元/月 | ||
备注 | 1、收费标准将报市物价局民政部门批示为准; | ||||
2、革命伤残军人凭军人证除伙食费外每人按每月优惠15%; | |||||
3、根据老人需求,空调采用另外装表计费; | |||||
4、空调、洗衣机、冰箱公用。 |
入住须知:
一、入园条件
1、凡年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无精神病、传染病和严重扰乱他人现象的老人;
2、应具有担保人最好是湘乡市户口;
3、老人以自愿为原则,入出园自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院规;
4、入园办理入住手续,必须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按时交纳往园的一切费用。
二、入园手续
1、凡入住老人需出示近期体验报告,如没有可到湘乡市康宁医院进行体验(直四牌楼),应做如下项目:
A、 健康体验检查;
B、 肝功能加乙肝两对半检查;
C、 临床心电图检查、B超、胸电检查;
D、血糖、尿糖检查;
E、 血常规、大小便常规。
2、填写老人入园申请表,签订入园托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必须有担保人签名,以保证履行担保人职责,共同执行协议,维护老人权益。
3、老人入住前家属必须如实告知老人真是身体情况(精神、疾病等),隐瞒被发现者,一律退回,并交纳相应手续费。
4、入住老人要提前交老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相片2张和担保人(家属)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其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同时查验原件。
5、备齐入园常用物品,换洗被褥衣物、洗漱用品、餐具脸盆、水瓶、水桶,未经批准勿带家具入园。
6、要求入园的老人待一切手续办完后,因自身原因改变不能入住者一律做退园处理,交纳手续费100元。
7、老人入园时必须交纳医疗保证金三千元,专款专用。
8、收费标准、护理等级、服务内容附湘乡市社会福利院有偿服务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