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1.全自理 900元/月/人
2.半自理(二级护理)1100元-1300元/月/人
半自理(一级护理)1300元-1400元/月/人
3.特级护理 1500元/月/人
入住申请、咨询登记:
1.老人入住养老院前,家属(或托送单位)可与养老院接待室联系,进行咨询并如实将老人情况介绍给负责人。
2.养老院接待人员将认真解答家属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对房间及护理等级进行初步确定。
养老院接收条件:
1.本养老院面向社会,不受地域、户口及年龄限制。
2.除有传染病、精神病的患者外,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均可入住。
入院程序:
1.老人自行或由亲属(或托送单位)到登记处领取入住登记表填写。
2.提供近期体检、化验等资料原始件。
3.视老人年龄、病残状况和体检资料,确定护理等级。
4.持老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近照两张。
5.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或托送单位证明及托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6.签订协议,缴付费用,安排床位。
入院须知:
1.老人入住时,须有至少一位亲属或单位负责人做担保人,负责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情的处理。
2.本院实行先缴费后入住方式。
3.亲属应带身份证或单位应带单位证明。
4.入住老人的护理等级由本院视老人的年龄、病残情况及处理能力与入住本人或亲属协商确定。
5.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知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合过集体生活的情况,亲属应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其它方面的问题,亲属应协助中心做好老人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6.老人生活用品处理,个人家具、家用电器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
7.入住老人外出须请假登记,回来时及时销假,并注意安全,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责任自负。
8.老人发生突发事情,亲属在接到本院通知后,必须在通知时间内到达。亲属未到前,本院疔采取紧急措施,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9.维护社会公德,文明入住,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赔偿。
10.来客探望,要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老人守则:
1.爱院如家,自觉维护中心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谅互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骂、打架、搬弄是非、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
4.保持居室内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食物。
6.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7.仪表整洁,穿着得体,注意自身文明形象。
8.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得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宜借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