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一、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包括床位费、综合服务费、护理费和伙食费。
(一)床位费:
1、基准床位费:80元/床日。包括水费、电费、网络信息服务、有线电视、空调、热水供应等费用。
2、床位费优惠办法:江宁区户籍老人基准床位费优惠20%;包房基准床位费(2张床)优惠10%。
(二)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8元/床日。包括室内外各种健身设施使用、娱乐活动、房间保洁、床上物品定期洗涤、健康讲座、健康评估及健康管理等。
(三)护理费:生活自理老人不收费,介助和介护老人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收费15-60元/床日。
(四)伙食费:分包餐、点餐、治疗饮食套餐等不同形式。套餐18元/天(540元/月);点餐和治疗饮食套餐根据实际价格结算。
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包括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生活照护费,以及治疗费、药费等。
(一)床位费:五人间30元/床日;两人间55元/床日。
(二)诊疗费:1元/床日。
(三)护理费:5.6元/床日。
(四)生活照护费:依据老人健康状况的评估结果,收费60-150元/床日。
(五)治疗费、药费等依据实际治疗、用药情况收费。
入住须知
1、凡无精神,传染病等疾病的老人均可入住本公寓,老人的年龄,区域均不限。
2、入住老人都必须由其家人按入住公寓流程办理手续,各种手续,证明等齐全后方可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