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条件:50岁以上,没有传染病、精神病的老人。
入住流程:
1. 被托养人或家属到我院参观了解情况,面谈有关事宜。
2. 被托养人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确定没有传染性病和严重精神病。体检项目包括:透视心电图、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血糖。
3. 携带被托养人的体检资料(附医院检查报告单及过往病历)到我院,确认其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托养条件。
4. 提交被托养人和其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被托养人由单位担保的,要提供担保单位的证明。
5. 被托养人和其担保人或担保单位选择被托养人的住房标准,并参与评定被托养人的护理等级。
6. 签署《广州市白云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人院托养协议书》和 《担保书》各一式二份,填写《广州市白云区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院入住登记表》,提供被托养人近期小一寸和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各2张。被托养人由单位提供担保的,必须由单位盖章。
7. 被托养人或担保人(担保单位)凭交费通知到我院财务室交付一次性设备购置费、医疗费押金和当月住房费、护理费,并预交伙食费。
8. 被托养人应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包括:衣服、鞋袜、餐具、洗涮用品和其它日常用品等。需要集中洗涤的衣物应标注被托养人姓名。
9. 我院提供的日用品有:床上用品、热水瓶、衣架和水桶。
10. 被托养人可自行保管200元以下的现金, 200元以上现金及贵重物品必须交由院方登记保管;否则,如有遗失,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