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个计算养老金的公式,你自己算算就知道了。
养老金计发办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 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 ×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 (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算起来很复杂哦,而且每个地方有细微的差别的,你还是等退休的时候,由社保中心给你算吧。
你应该是先工作后参保的,下面是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 = 月基础养老金 +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 月过渡性养老金 + 调节金
月过渡性养老金 = 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本人视同缴费年限 × 1.2%
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不含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原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单位的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人)、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
原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单位的原固定工:1992年7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7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原招聘制合同工:1981年1月1日至1986年10月1日期间企业按照招聘制合同工工资总额10%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调节金计发标准: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满5年及以上者,每人每月发给15元。